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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该怎么处理呢?

来源:www.sxbfchs.com  |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3日

如何处理报废车辆
车辆达到报废期后,应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手续,携带机动车登记证、车牌、驾驶证和原厂,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车、复驾/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定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示“报废汽车回收证实”。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机动车停车、复驾/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车牌、行驶证、“报废汽车回收证实”团本交还车管所。
车辆管理处出具给车主“机动车注销证明”,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办理撤销养路费等车辆相关手续,即使实现报废手续。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要求,报废汽车所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给报废汽车回收公司。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其他方式将报废汽车出售、赠送或者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的单位或者个人;报废汽车不得自行拆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以交易方式出让、组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出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责任。”
家用小型汽车,无强制报废期。家用非经营小型、微型客车,检验期为:6年内,2年检验一次;6年至15年,每年检查一次;15年以上,每年检查两次。如果测试符合标准,请继续驾驶。从第21年开始,每3个月检查一次。摩托车在4年内每2年检查一次;超过4年,每年检查一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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